?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中國證監會發布五宗證券犯罪典型案例,涉及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操縱證券市場罪,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內幕交易罪,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等證券犯罪
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中國證監會發布五宗證券犯罪典型案例,涉及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操縱證券市場罪,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內幕交易罪,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等證券犯罪。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防范金融投資詐騙典型案例。案例涉及基金、外匯、股票、期貨、保險等主要金融業務,結合常見金融投資詐騙手段,旨在增強社會公眾識別、防范金融投資騙局的意識和能力,更好維護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
我們提醒廣大投資者,請擦亮雙眼,注意甄別合法證券經營機構和非法薦股機構,盡量從證券公司官方渠道下載交易軟件,以免遭受財產損失。一旦發現上當受騙,請及時保存證據并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警惕黑中介 小心李鬼APP
詐騙團伙自稱合法機構或證券從業人員,通過微信、微博、直播平臺等互聯網渠道發布證券市場分析、行業分析等“專業”內容進行“網絡吸粉”,引誘投資者付費進入股票分析群、VIP客戶群,有團伙成員冒充股票大師、投資達人進行授課,提供個股交易建議,幫助“資金莊家”順利出貨。
詐騙分子采用推薦股票、收取開倉費、遞延費等更為隱蔽的方式逐步造成被害人虧損,這種新型“投資理財”騙局手段隱蔽,很多被害人誤以為自己股票交易虧損,被騙錢財而不自知。
券商中國從業內獲悉,近期華夏基金、銀華基金、華商基金等多家基金公司在持續加大“投資者保護”方面宣傳,通過案例和法律知識科普等方式,提升投資者保護意識。
目前網絡上存在假冒金融機構官方網站或APP、展示偽造的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或批準登記文件;假冒金融從業人員,在社交軟件誘騙投資者下載非法軟件進行非法證券活動等現象。
股票、期貨投資有風險,應到正規合法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開戶交易,炒股資金務必存放于自己賬戶。不要輕易相信有穩賺不賠的投資,不要輕易將賬戶密碼告知他人,尤其是不要向他人提供的銀行賬戶匯款。
除證券公司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證券融資融券業務。有融資融資融券業務需求的投資者,可通過證券公司開展相關業務,合法證券公司名單可在證監會、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查詢。
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服務業務,應當經證監會核準,未經核準,不得為證券的交易及相關活動提供服務。合法機構名單可在證監會、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查詢,請不要與無資格機構和個人合作,遠離非法薦股,避免利益損失。
“薦股軟件”是指具備提供涉及具體證券投資品種的投資分析意見、價格預測、投資品種選擇、買賣時機建議以及其他證券投資分析、預測或者建議等功能的軟件產品、軟件工具或終端設備。
最高檢第四檢察廳負責人表示,希望通過以案釋法提醒廣大金融投資者,加強金融知識學習,不盲目相信他人的營銷推介;堅持理性投資,選擇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投資項目;選擇正規的投資公司和渠道,警惕各類社交平臺的推薦活動等。
不法分子常常利用網絡平臺假冒合法證券公司設立山寨網站和冒牌機構,企圖魚目混珠,混淆視聽。為誘騙投資者上當,不法分子還聲稱公司經過證券監督管理部門的批準,有的甚至刊登虛假的資質證書。
本類非法證券活動的主要表現形式為以內幕消息、“漲停股”等為誘餌招攬會員或客戶,收取會員費、咨詢費或服務費等。